佛山荣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来源:佛山日报 时间:2023-11-30

  据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消息,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佛山等36个城市获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的重点工程。目的是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参与城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对标对表创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压实各方责任,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有力提升了城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组织完成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评价验收工作。经城市自评、省级初评、国家验收和社会公示,并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最终全国36个城市被新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