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加码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10-17 23:29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玉冰报道:今年5月以来,高明区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以旧换新家电、汽车、电动自行车、智能家居、家装厨卫补贴政策持续加码,实实在在惠及市民,激发消费动能。截至10月14日,高明区核销补贴资金达568万元,直接带动家电、汽车等消费共3200万元。

  家电补贴方面,消费者向参与活动的区内家电销售企业购买1级、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可获补贴,分别补贴产品售价的20%、15%。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8类产品累计最多补贴1.6万元。

  汽车补贴方面,消费者向参与活动的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且完成注册登记(即上牌)的,发放一次性置换购车补贴,按购买新车的价格补贴分三档:购车价格在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购车价格在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辆;购车价格在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6000元/辆。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为2万元/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为1.5万元/辆。此外,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方面,消费者购买1级、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分别补贴产品售价的20%、15%,相关产品无对应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应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节能、排放、环保等),补贴产品售价的15%。

  家装厨卫补贴方面,消费者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佛山市绿色建材目录》内绿色建材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内居家适老化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购买相关产品无对应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应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节能、排放、环保等),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名消费者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0元。

  今年以来,高明持续推出“家居焕新进老旧小区”“高明乐购狂欢节暨汽车消费嘉年华”等各种形式促消费活动,带旺了高明消费市场,释放了消费市场潜力。截至10月14日,高明区核销补贴资金达568万元,直接带动家电、汽车、电动自行车、智能家居等消费共3200万元。


(编辑:杜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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