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2023-06-25 08:11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规划引导、建设行动、推进机制和加强组织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2项明确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省乡村建设。

《实施方案》指出,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围绕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着力建设具有中国气派、岭南风格、广东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珠三角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在强化规划引导方面,《实施方案》分别提出了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合理优化乡村用地布局、推动村庄规划有效实施三项重点任务,如明确优先提升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侧重保持干净整洁,为留守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推进村庄规划数据上图入库,将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将村庄管制规则纳入村规民约等。

在具体实施方面,方案提出了乡村建设六项行动,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和党建引领乡村建设行动。

六项行动中每一项都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基本实现村内道路硬底化,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城市周边、主要交通线、重要旅游区沿线基本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小城镇(圩镇)基本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等。

《实施方案》还从健全项目库管理、项目实施、村民参与、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六项机制提出具体要求,来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文/南方日报记者黄进 彭琳

(编辑:欧肖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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