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陈意威报道:5月18日晚,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其中,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6%下调至2.35%,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1%下调至2.85%。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25%下调至2.77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75%下调至3.325%。
《通知》显示,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利率调整后可减少多少负担?以当前我市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利息总额约54万元、月供4270元,调整后利息总额约49万元、月供4136元,可节约利息约5万元。
(编辑:关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