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珠江传媒数字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优势广告代理项目商务谈判邀请函
一、项目名称:佛山珠江传媒数字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优势广告代理项目
二、合作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合作内容
(一)代理公司作为佛山珠江传媒数字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2024年优势广告代理公司,代理房地产、家装、建材、商业百货、旅游等行业在我司平台下的投放与合作。
(二)代理公司2024年的代理范围为广播FM94.6、FM92.4、FM98.5频率,电视公共频道、综合频道、影视频道,报纸端《佛山日报》、《佛山文艺》、《珠江青少年报》,自主移动端(佛山+、醒目视频、花生FM等),第三方平台账号(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微博等),佛山地铁2、3号线电子媒体资源,以及《放心好物》电商平台、集采平台销售。特别说明的代理项目除外。
(三)代理公司优势代理客户应先向我司报备,我司将按实际情况更新代理公司优势代理客户名单。新增客户报备保护期为三个月,如三个月内代理公司与该客户未达成签约合作,则我司有权取消该新增客户的优势代理保护权。
(四)代理公司自行承诺2024年度广告经营代理任务额。代理公司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额完成2024年度广告代理任务额。
(五)我司实行先收款后发布广告的管理制度。如特殊情况代理公司申请先播出后收款的,代理公司股东应向我司出具《付款承诺函》,并经我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刊播。
四、结算方式
(一)2024年我司代理费发放采取坐扣方式执行。
(二)广告合同原则上由客户与代理公司直接签约,代理公司按我司制定的标准扣减阶梯坐扣费率,再与我司签约、向我司付款。
(三)活动项目招商合同原则上由客户与代理公司直接签约,根据各活动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活动项目坐扣费率。代理公司按对应项目坐扣费率扣除相应代理费后,再与我司签约、向我司付款。
五、履约保证金
代理公司不需要向我司缴纳保证金,但每次消化合同时应先款后播,不得出现有3个月及以上应收款未收回情况。
六、合作考核标准
以双方约定的年度优势代理合作金额为标准进行定期考核,考核要素为签约额和3个月及以上应收款情况。如合作无按合同约定执行、出现较大偏差或出现3个月及以上的应收款未收回情况,则我方保留取消代理资格,依法追讨应收款并保留相关法律追诉权利。
七、代理公司资格要求
合作代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八、商务谈判文件内容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办理的无须提供)。
(四)企业简介(必需提供):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资质、经营规模、专业优势和特点,获奖荣誉情况等介绍。
(五)同类业绩:提供近年同类项目业绩介绍(如有)。
(六)合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认识、公司背景和资质、团队设置、2024年度广告代理任务额等。
(七)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九、商务谈判文件的提交
商务谈判文件由响应代理公司代表当面递交,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10:00截止;
递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佛山新闻中心北一区1号楼七楼;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方式:0757-28365112/13928579837。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联系方式:13928601140。
十、合作单位选定
佛山珠江传媒数字商务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招商谈判评议会议,对参与谈判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选择合作单位。
佛山珠江传媒数字商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编辑:梁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