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供应商招募(第二次)邀请函


一、 名称:2024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供应商招募(第二次)项目

二、 项目时间: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6月

三、 项目联系人:魏小姐 18683255707

   招募联系人:谭生 18933001522


四、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与优质企业的深度合作,提高大数据公司技术开发效率,加快拓展新兴业务,现广泛招募周边城市的高品质技术服务供应商,为大数据公司提供软件项目开发、人员派驻、技术项目承接,APP、H5和小程序的运维保障,数据挖掘、分析和管理等技术相关服务,以及各类数字化和智能化产品的开发业务等。

本次招募的供应商将产生《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供应商列表》。列表内供应商定期进行更新,吸纳合乎资格要求的新供应商。对供应商执行项目的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不达标的供应商将排除出供应商列表。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平台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含界面设计、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相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未受到有关行业或行政部门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相关的具体要求按本邀请函第七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资料”。 

六、 供应商录入

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午10:00 召开供应商评议会议,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材料进行评审,合乎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列入《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供应商列表》。

七、 供应商使用办法

招募完成后,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将结合自身的内控制度和采购管理办法,采用“一事一招”,针对不同项目采用相关的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

八、 供应商提供的响应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办理的无须提供)。

4.提供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 1 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提供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企业简介(必需提供):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资质、技术优势和特点,获奖荣誉情况等介绍。

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包括但不限于 ISO、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如有请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如软著、专利证书等,如有请提供)。

7.提供近三年具备IT行业项目制或者人力外包服务相关实施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见附件)。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九、 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资料由供应商按招标要求密封,邮递或当面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 15:00 截止;

递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佛山新闻中心北一区

招募联系人:谭生 联系方式:18933001522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2024 年        日发布 2024 佛山珠江传媒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供应商招募(第二次)项目邀请函,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招募,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募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编辑:关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