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得注意!修剪树木前必知这些要点→

2024-07-27 22:19 来源:禅城城管

无论是城市公园道路、防护绿地的公共绿化或是物业小区、学校医院的附属绿地树木,都是城市绿化不可分割的部分,不能随意修剪、砍伐或迁移。修剪前树木管养方需制定修剪方案,规范履行征求居民意见、方案公示、报属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程。其中,方案公示内容应包括修剪的目的、范围、数量、拟采取的措施、作业时间、作业程度(如修剪的量)、预后效果等,并留下专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提出的疑问和需求及时回应。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报备后,树木管养方须聘请专业的绿化公司遵循《佛山市园林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进行依法依规修剪。《指引》对城市园林树木的修剪术语和定义、修剪原则、修剪程序与方法、修剪季节与频度、修剪要求、作业安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详细内容可查阅《佛山市园林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阅或下载


a15af73dd906dde6f9b0f5bfd9d806e6

常见树木修剪示意图


326c6f969a81ed310d69323432f72539

常见不当修剪


e438e4ae98f44a7f96729c03abceb1e3

01ce1fbf85a81b92aaab5fa199517d7e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城市树木修剪工作上也明确要求,除影响安全外,禁止对树木进行过度修剪。回缩树冠单次修剪量应控制在1/4〜1/3之间,并分年度陆续进行,不得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不得出现“光头树”。落叶树种宜在休眠期按技术规范修剪。对城市树木实施回缩树冠单次修剪量大于1/3的,修剪方案须征求属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方可实施居住区树木不得集中大规模回缩修剪,一次修剪数量不能超过居住区树木数量的1/2且不超过50棵。拟修剪数量超过50棵或居住区树木数量1/2的,应分批次进行,不同批次之间修剪时间间隔需超过6个月

2024年1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在城市绿地内,禁止违反有关规范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破坏树木根系。第四十条: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按规定予以处罚;违反第三十三条第八项的,可以处每株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树木死亡的,可以处每株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村委等如需修剪树木或邀请园林专家事宜,可以向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镇街园林绿化部门、禅城区园林绿化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咨询。或拨打佛山12345热线和0757-82629782进行咨询。

(编辑:庞锦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