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黎晓莹、崔妍报道: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政策出台后,受到广泛关注,为了推动新措施落地,3月14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政策宣讲会,就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的通告》进行详细解读及交流研讨。会议邀请了来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工商银行佛山分行、农业银行佛山分行、农业银行南海分行、农业银行顺德分行、建设银行佛山分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南海农商银行、佛山农商银行、市自然资源局五区分局登记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房地产协会相关负责人、开发企业代表等参与。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政策宣讲会。
会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为与会人员解读新政。佛山市一手房“带押过户”的政策构想是参考了广州等城市的做法,在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的成功经验下而产生。
首先,一手房“带押过户”的前提是“现房,有证”。一手房“带押过户”适用对象是已经竣工验收并且开发商已完成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新业主买到新房依法完成网签过户可“即交付即办证即入住”。存在烂尾风险和抵押权人不同意的项目不符合“带押现售”条件,更不可能“带押过户”。
其次,“带押过户”核心是买卖双方抵押权人和买卖双方就“带押过户”相关事宜签署四方(或三方)协议,保障各方权益。四方(或三方)协议明确约定买卖双方抵押权人就该不动产“带押过户”后买受人所付购房款用于偿还开发商所出售房屋的贷款,明确资金交割账号,买方和卖方抵押权人之间直接进行资金对接,交易过程中,房款在银行账户实行资金监管,不经过开发商和业主账户,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第三,登记机构优化既有业务流程,通过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组合办的方式有效避免过户与抵押权变更存在的时间差问题,防止出现抵押悬空的情况,有效保障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自然资源部门表示,新政必须在全方位保障购房人和抵押权人合法权益的大前提下,在公开公平、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职能部门通过“优流程、减环节”,依法依规做好登记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一手房交易效率、降低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针对购房人对开发商及项目的顾虑,住建部门表示将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及项目的建设进度等,做好项目的风险评估,符合“现房带证”的优质条件才允许办理“带押销售”,并且在交易过程中严格执行网签备案相关要求,为购房者埋下一颗“定心石”。
(编辑:黄开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