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的招生秩序和招生入学行为做进一步巩固提升和规范。
积极挖潜扩容 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通知》指出,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合理预判区域学位供给情况,对出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及学生分流安排方案。持续增强学位资源供给,在新建学校、改扩建现有学校的同时,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各区要结合学位供给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公办民办学校、小学初中学位结构,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小学初中学位“潮汐使用”机制,有序增加初中招生计划。各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通知》明确,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在本区不能完成招生计划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面向市内区外补录,不得跨市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根据《通知》,公办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并按要求选择其中一个学校注册。
《通知》指出,要保障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落实特殊教育与普通学校同步招生机制,以随班就读为主、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继续分类有序实施“长幼随学”服务机制,帮助“多孩”家庭解决“接送难、两头跑”的问题。
《通知》还就加强招生计划和新生入学管理提出相关要求。其中,严禁各类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通过收集学生就读意愿、获奖证明、荣誉称号等各类信息,提前锁定或筛选生源;所有公办学校招生纳入各区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严禁脱离平台监管的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新生均衡编班要求,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2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擅自删除电子学籍信息。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馨
(编辑:黄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