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2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在荷城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倡导商户诚信经营,为高明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高明区市监、文体、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携手并肩,围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各职能部门分别带来了各自领域的消费维权秘籍,将食药安全、商品真假鉴别、反养老诈骗等生活小贴士为市民送上。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为市民派发宣传单张。
活动现场,区市场监管局还邀请了高明区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放心消费行业协会等代表参加,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辨别问题商品方法,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消费、明白消费、文明消费,提示消费者在受到不法商贩欺骗时,要及时向派出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
“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明小店工作人员为市民介绍攻略。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高明区办结消费投诉6077件,调解成功率为65.01%,较全市系统平均调解水平高约8个百分点,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895万元。
2024年,高明区在率先探索区级消委会支持起诉的基础上再升级深化,积极打造全市预付式消费维权诉讼典范。去年办理的两起集体诉讼案件,入选全省六大消费维权诉讼典型案例。另外高明区还率先在全市农贸市场探索先行赔付机制建设,引导全区14个农贸市场推行先行赔付机制,打通纠纷处置快速通道。
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聚焦“共筑满意消费”,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
随着此次活动的圆满落幕,高明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聚焦“共筑满意消费”,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文/高明融媒记者陈嘉懿
图/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黄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