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佛山中考政策出炉

2025-03-02 07:51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馨报道: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工作意见》明确了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和时间、综合表现评定、报名和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管理等内容。

  中考政策保持稳定

  根据《工作意见》内容,佛山市2025年中考政策将保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延续2024年中考政策相关做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日期、时长和顺序不变;初中综合表现评定及录取办法不变;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基本不变;各批次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办法不变;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适用范围、分配比例维持50%不变。同时,主要着力增加学位供应、优化批次设置、发展中职教育、完善自主招生和体艺招生、深化考生报考资格规定、维护教育公平。

  增加优质学位供应

  增加更多优质学位面向全市共享,提升各高中整体生源质量。由原来的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增加至11所学校,即在原有9所学校基础上,除高明区第一中学更名为佛山市高级中学外,增加佛山市季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佛山一中安排总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10所学校各安排总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面向区内招生。考生录取佛山一中等11所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结果须达到3个“C”等级或以上。

  发展中职教育完善自主招生

  招生共设4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将原优先批与提前批合并,放至提前批第一层,总体简洁明晰,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难度。

  新增中等职业学校对接本科高等院校贯通培养试点班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保障生源质量。继续鼓励各区在第二批内试行“职普融通”,探索综合高中试点,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

  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中,引入中考成绩加校考结果按比例合成总分录取模式,其中数理、科技、人文、思政、国防军事等5个类别使用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合成总分由中考总分占60%,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构成;体育、艺术类别仍使用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

  完善考生报考资格规定

  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考生,可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往届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自2025年起,用新提法“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取代以往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提法。对接佛山市义务教育学生升学相关条款:扩大现役军人子女覆盖面,原要求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只需父母一方满足即可;明确表述司法警察子女参照公安人民警察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增加在职消防救援队伍(含森林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优待;增加本市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适龄子女享受优待;取消政策依据已废止的条款。


(编辑:黄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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