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佛陈路全路段最高限速从100公里/小时调整为80公里/小时

2024-05-08 16:23 来源:珠江商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冼颖仪 通讯员顺德交警报道:记者获悉,从5月2日起,顺德区佛陈路全路段最高限速从100公里/小时调整为80公里/小时。据悉,佛陈路沿线有工业园、花卉世界等,车流量大、路况复杂,为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按照“安全第一,兼顾效率”的原则,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全路段最高限速取值进行调整。

  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门公布的道路限速值为主线道路的限速值,但是驾驶员通过急弯路、交叉路口窄路、窄桥时,掉头、转弯、下陡坡时,应该按照该路段的道路交通标志行驶。此外,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和道路,超速的处罚也不一样。

  据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12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9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记3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记1分。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两种情况记6分:一是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二是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顺德交警提醒,出行时需注意路标和限速标志,保证安全、合法出行。


(编辑:杜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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